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了解到,教育部已将学前教育法确定为2012年教育立法重点项目,拟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尽快启动立法调研、起草工作。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徐景龙、李小燕、贾平伟、任美琴、周晓光、郑荃、孙建国、申湘琴、庞丽娟、郁章玉、张淑琴、杨军、宋文新等412名代表提出13件议案,建议制定学前教育法。议案全面阐述了学前教育的性质和作用,深入分析了当前学前教育面临的问题及其原因,建议制定学前教育法并提出了立法方案和具体意见。议案指出,应当通过立法对学前教育的法律地位和性质、政府责任、投入保障、标准制订、教师队伍建设和质量评价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教科文卫委认为,学前教育是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法律是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教育规划纲要已将学前教育法列为立法项目,学前教育立法的条件基本具备,应当加快立法步伐。教科文卫委将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继续推动学前教育立法进程,并督促起草部门对代表议案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