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征兵办昨天发布2012年全市兵役登记通告。
通告称,凡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1990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户籍在本市的男性适龄公民(以下简称适龄公民),不分民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一律到本人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兵役登记站依法办理兵役登记或兵役证年审手续;2012年12月31日前年龄不超过23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和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性毕业生,一律到本人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兵役登记站办理预征登记手续。
通告明确,各乡(镇、街道)设立兵役登记站集中受理兵役登记的时间为:2012年6月15日至6月30日。适龄公民如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阻碍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经教育不改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逾期没有办理兵役登记或兵役证年度审核手续的适龄公民,须向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武装部申请补办手续并说明原因。凡未经当年兵役登记或兵役证年度审核的适龄公民,均不能被兵役部门和基层单位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有关部门和单位也不能受理其就业、就学、出境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申请。
市政府征兵办的咨询电话为62757242,电子信箱为shzbb@stn.sh.cn,网址为zbb.s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