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界限,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一直有着颇高呼声。客观上讲,近年来,户籍松动现象不少,例如积分入户、放开市区户口准入限制、取消大学生就业户籍限制等,只是真正全面取消城乡户籍界限的城市还未出现。基于此,中山市明确即将推行城乡同籍,无疑具有重要的破冰意义。
众所周知,自1958年1月起,随着新中国第一部户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户籍制度建立,中国人就步入了一个漫长的城乡分割二元体制。由于户籍一直捆绑着土地、教育、就业、社保等各种公民利益,二元制多年来就被视为有悖社会平等公平的一个重要表征户籍制度限制了人身自由,割裂了社会共识,阻碍了社会整合和良性运行,制约了人口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
眼下,随着中国城市化率已超百分之五十,尽快取消户籍限制已是不可逆转的大势所趋。正如学者邓聿文所言,无论从制度的效率,还是从公平度来看,计划经济条件下产生的户籍制度已经越来越与现代的社会发展不相适应。
当然,在对中山首推城乡同籍予以期待的同时,亦有一些令人担忧之处,如取消户籍制度之后,农民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或强化?农民能否真正享受到同等的公共权利?
一个基本常识就是,在中山这类沿海城市或经济较为发达的地方,“农民”早已不再是经济落后、权益贫乏的标签,相反,因为有宝贵的土地以及国家近年来持续的惠农政策的支持,农业户籍已经成为“香饽饽”。2011年就有媒体报道,浙江义乌数百名公务员争当农民,教育部的数据也显示,沿海地区越来越多的农村大学生对“农转非”的机会说“不”。此语境下,且不说现有的社保制度、公共服务等能否与突如其来的城乡同籍相匹配,单单是城乡同籍后农民的土地红利如何为继,就很值得思考。这些问题不弄清楚,很容易触发新的矛盾。前不久发生的乌坎群体事件就是典型案例:乌坎村有9000亩土地,卖了6700多亩了,既没把村民真正变成市民,又没解决城市的低保……
基于此,笔者对中山实行城乡同籍有两点期待:一是在户籍选择上尊重农民的选择权,即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而不必急于求成似的全面强制推行;二是着力保障户籍权益的均等,将户籍背后所依附的各种权利均等化,让人们切实体会到城乡同籍是对社会平等公平的积极践行。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