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逸晨广告有限公司
新闻分类
推荐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 查看新闻
财政部:家电下乡政策将全部执行到期
作者:kunny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2/11/19 11:56:20  点击:2275

  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2013年1月31日全国家电下乡政策将全部执行到期,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

  通知称,2012年11月30日,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下称十省市)家电下乡政策如期结束。2013年1月31日,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宁波、福建、厦门、江西、广东、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称二十二省市)家电下乡政策如期结束。自2012年12月1日起,户口所在地为十省市的原补贴对象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自2013年2月1日起,户口所在地为二十二省市的原补贴对象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

  通知明确,2013年1月10日零时起,中标区域仅限于十省市的家电下乡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十省市所有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功能权限将全部停止。2013年3月1日零时起,十省市财政部门在信息系统中的审核兑付功能将关闭;2013年3月10日零时起,中标区域仅限于二十二省市的家电下乡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二十二省市所有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在信息系统中的功能权限将全部停止。2013年5月1日零时起,二十二省市财政部门在信息系统中的审核兑付功能将关闭。

  通知要求,地方商务部门要会同财政等部门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及备案销售网点的监管。政策到期后,地方家电下乡销售企业要督促原所属备案销售网点立即撤下“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材料,取消家电下乡专区(专柜),不得利用家电下乡名义进行任何形式宣传。政策结束后,地方未销售完的家电下乡产品,可以作为普通商品继续销售。家电下乡销售企业要妥善安排好有关后续工作,并对原所属备案销售网点违反家电下乡政策的有关行为继续负连带责任。


上海逸晨广告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2007-2014
电话:021-55221417 传真:021-55092206 QQ:858581411 543366767 Email:shyichen@126.com
上海逸晨广告公司专业从事LED发光字制作,树脂发光字,广告牌制作,招牌灯箱制作安装,连锁店招设计制作,标识标牌系统工程,户外广告工程,装饰装潢等服务。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链接本网站图片及内容,违者必究其法律责任。
访问量:2949535   沪ICP备08101459号